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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扣税规则可能要来了

2023-03-16 02:51 来源:湖北广播网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这意味着中国将要进行新一轮个税改革。在共同富裕目标下,中国需要充分发挥个税收入分配调节效应,因此需要逐步扩大综合所得范围,而哪些收入类别纳入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另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引入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也可以进一步完善,更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综合所得扩围势在必行

  2019年中国全面启动了一轮个税改革,其中一大举措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动性质的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相应税率纳税。由此,中国也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

  除了综合所得外,中国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中国当前施行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

  不同类别的收入,适用税率、扣除方式不同,使得税负不同,显然不利于公平。比如,以工资等劳务收入为主的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统一适用20%比例税率。

  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等税负不均,不利于发挥个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而中国已经明确要扩大综合所得范围,前述预算报告和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结果报告的相关表述,意味着这项改革将提速。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财政部部长刘昆去年11月撰文也提及,适当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宏观政策也相应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其中促进共同富裕是重要的内容,收入分配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而个人所得税能够发挥重要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就随之提上了重要的制度改革安排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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