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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诉飞利浦空调运营公司将获赔250万

2023-03-15 18:53 来源:湖北广播网

“好斗”的董明珠,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对格力原核心代理商、旧部一起做的飞利浦空调给予出击。

 

  格力电器(37.4500.511.38%)(000651.SZ)与飞利浦空调之间的纷争有了新进展。

  第一财经记者3月15日获悉,去年9月,格力电器就运营飞利浦空调的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智浦”)及其销售商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华讯得”)侵害其专利权发起两项起诉;今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两项裁决,要求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合共赔偿格力电器250万元。

  南京智浦目前主要负责飞利浦空调中国业务的运营,它背后的主要投资者是格力电器原河北总代理徐自发;而格力电器原执行总裁黄辉等一批格力原高管人员,目前是飞利浦空调中国业务的主要操盘手。

  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参加全国“两会”前,曾向第一财经等媒体表示,今年“两会”她将就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来提出建议。她说,现在恶意侵权行为较多,有的离开企业的员工,提前一年就把企业的技术秘密盗走。

  多款飞利浦空调被判侵害格力专利

  第一财经记者从“知产宝”网上的格力电器与华讯得、南京智浦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陕01知民初1401号】获悉,该案在2022年9月7日立案,裁判在2023年3月,裁判结果是(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格力电器是原告,华讯得、南京智浦是被告。

  在此案中,格力电器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其发明专利的空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请求判令华讯得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空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请求判令南京智浦赔偿300万元,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南京智浦辩称:一是被诉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二是被告产品实际利润低,涉案专利所占技术贡献率较小,且被告很快就将相关产品下架,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且没有事实依据;三是被诉产品均系对外采购,南京智浦未实施制造行为,不存在故意侵权。

  华讯得称:一是南京智浦供货,华讯得作为销售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华讯得收到传票后立即下架相关产品,也没有库存产品。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如下事实给予确认:一是格力电器“电机固定结构及具有该电机固定结构空调器”的发明专利,目前仍有效;二是华讯得在京东销售涉案9款被控侵权产品,所售产品由南京智浦供货;南京智浦在国内拥有“PHILIPS”商标合法授权,涉案产品由创维公司制造,南京智浦采购后重新进行包装,标注自己的厂名及授权商标后对外销售;南京智浦与格力电器对涉案9款产品的一些技术特征存在争议;三是格力主张,假定飞利浦空调一个型号产品可以销售1.5亿元,请求赔偿300万元;另外,南京智浦的股东兼高管黄辉曾是格力电器的总工程师,还有其他高管和员工也曾在格力电器任职,格力认为侵权情节严重。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飞利浦空调有五个型号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但格力称其“侵权情节严重”的主张依据不足,因此裁判结果是: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力“电机固定结构及具有该电机固定结构空调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南京智浦十日内赔偿格力电器200万元;驳回格力电器其他讼诉请求;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格力电器负担10267元,南京智浦负担20533元。

  而在另一项诉讼中,据格力电器与华讯得、南京智浦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陕01知民初1402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是: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力“蒸发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南京智浦十日内赔偿格力电器50万元;驳回格力电器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格力电器负担25667元,南京智浦负担5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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