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群众信访问题边督边改工作,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契机,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跟踪督办,狠抓任务落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力争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整改到位,确保群众满意。
截至12月26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问题22批1624件,共涉及12个市(区)和4个省直部门,其中西安市638件、宝鸡市92件、咸阳市145件、铜川市43件、渭南市110件、延安市56件、榆林市131件、汉中市111件、安康市89件、商洛市114件、韩城市50件、杨凌示范区16件,省直部门29件。从类型看,涉水问题223件、涉大气问题304件、涉土壤问题383件、涉生态问题259件、涉辐射问题7件、涉噪声问题260件、其他污染问题188件。目前已办理完成908件。办理情况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各市(区)报纸、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记者 申东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