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9时20分许,
D664次列车运行在深圳北至潮汕区间
3号车厢一名旅客包内的充电宝突然发生自燃
造成车厢内出现烟雾,
触发火情报警。
列车工作人员立即疏散车厢旅客,
并使用灭火器及时将充电宝明火扑灭,
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
列车运行秩序未受影响。
根据铁路规定,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以携带乘车,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以一般充电宝3.7V电压为例,100Wh相当于27027mAh左右的容量。
铁路部门提示,在购买火车票出行前,可以打开铁路12306APP,查看最新《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以免对出行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