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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严惩涉医违法犯罪:三级医院一律设警务室

2019-01-27 11:54 来源:湖北广播网
对医院报警求助一律作为重点警情处置和督办,对伤医案件一律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处理。昨日,在武汉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武汉警方出台加强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十个一律”。“十个一律”包括:对全市三级医院一律设立警务室;对全市三甲医院一律选派驻勤民警;对医院报警求助一律作为重点警情处置和督办;对医患纠纷一律第一时间响应和协调化解;对医闹案件一律快速处置和打击处理;对伤医案件一律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处理;对“医托、号贩”一律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对医院安全隐患一律指导督促整改;对医院治安、交通问题一律开展综合整治;对医院安保队伍一律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武汉市公安局决定,将与医疗机构建立“警医联动”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案事件快速反应。同时指导督促医院完善内部安全防范设施和制度,在楼层服务台(护士站)、门卫室等部位安装一键触发式警报装置,与医院安防中心联网,并在医院门诊楼、住院楼等处设置应急处置队伍,一旦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迅速赶到现场先期处置和维护秩序。

武汉市公安局指定内保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内保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内保条例》和省综治、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内保工作规范》,会同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医疗机构行业特点,为医院的安全保卫提供定制服务,指导督促医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保卫管理措施。

武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机构是开门服务民生的重要单位,也是人、财、物高度集中场所,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警方对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零懈怠”,依法从严打击处理,切实保障医务、就诊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据武汉市卫健委提供的数据,武汉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071家,其中医院296家(三级医院46家、二级医院4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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