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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减挂钩、4工矿废弃地、39、40、58、60、3、12、

2020-09-22 23:41 来源:湖北广播网

索引号: 000825911/202003-00163   信息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三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3-3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芜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年第26号)2019-1增减挂钩、4工矿废弃地、39、40、58、60、3、12、41、43、46、50、62、64、66保障性安居工程、72、73、74批次、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  
关键词:  
索引号: 000825911/202003-00163  
信息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三山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3-30  
名  称: 芜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年第26号)2019-1增减挂钩、4工矿废弃地、39、40、58、60、3、12、41、43、46、50、62、64、66保障性安居工程、72、73、74批次、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键词:  

芜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年第26号)2019-1增减挂钩、4工矿废弃地、39、40、58、60、3、12、41、43、46、50、62、64、66保障性安居工程、72、73、74批次、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0-03-30 13:01信息来源: 三山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字体:【】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年第26号).pdf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公告

2019年第26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2019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9〕480号)、《关于芜湖市2018年度第4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9〕509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3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56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4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57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5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58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6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59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93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94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4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95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4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96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4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97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5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98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6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199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6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200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6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批复》(皖政地〔2019〕1201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7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202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7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203号)《关于芜湖市2019年第7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204号)《关于合裕线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234号)批准,由芜湖市人民政府将三山区峨桥镇峨桥村,高安街道裕民村;弋江区澛港街道十里村,马塘街道港西村;鸠江区沈巷镇凤城村雍镇社区,二坝镇长安社区、龙泉社区、二坝社区、雍南社区,汤沟镇汤沟社区、楼梯村、早映村、板桥村,万春街道安乐社区、代垛社区、胜和社区,官陡街道汀孟社区、官飞社区、南阳社区、花塘社区,清水街道清水社区、军滩社区、曙光社区、方局社区、富强社区、大闸社区、三友社区、周圣社区、王社区,龙山街道东梁股份经济合作社、红星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集体农用地109.7288公顷(其中:耕地84.53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0.1130公顷,未利用地0.6835公顷。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30.5253公顷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9年第26号)的要求,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和征地补偿:

征收上述村(社区)土地面积1957.8795亩。

按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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