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及标准:对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是在武汉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由市人民政府奖励300万元;在境外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武汉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独角兽”企业落户,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据了解,专门对外资“独角兽”企业落户给予奖励政策,国内少有。《措施》还鼓励外商投资研发创新和鼓励中介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