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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哈罗单车、摩拜单车、青桔四家单车,该投

2018-09-15 09:59 来源:湖北广播网

注意啦!

关于无锡市共享单车的整治又来新消息了~

前文回顾

8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三家管理部门通报了共享单车管理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规范管理措施和实施时间表。方案中提到:暂不接受其它尚未进入我市的共享单车品牌,也就是说无锡目前只有4家单车公司可运营,分别是:OFO、哈罗单车、摩拜单车、青桔。并且,要对这四家单车公司进行运力监测评估,于9月15日前确定全市共享单车投放额度。

你猜得没错!

新消息就是:投放额度出炉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市已经完成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力监测评估报告,明确了目前无锡市区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总量为19万至25万。

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方式,同时便于对各运营单位进行动态考核,现决定首批纳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为22万辆。

关于额度分配

各运营单位的最高限额

最高限额实行全市控制总量和各运营单位上报运营总量“双控”制度。各运营单位上报运营总量以我市进行总量控制调研时各运营单位上报数量为准。

各运营单位的理论分配额

一是基数。按照每1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备50名运维人员为标准,根据各运营单位上报的运维人员人数确定其基数。

二是系数。在我市注册分支结构的运营单位,加成系数为10%。

各运营单位的实际分配额

(1)如果各运营单位理论分配额总数超过全市控制总量,则根据各自理论分配额的占比进行同比例削减,确定各自的实际分配额。

(2)如果各运营单位理论分配额总数低于全市控制总量,某运营单位理论分配额低于各自上报运营总量,则理论分配额为该运营单位的实际分配额,额外的运营车辆需要在10月30日之前退出无锡市场。

(3)如果各运营单位理论分配额总数低于全市控制总量,某运营单位理论分配额高于其上报运营总量,上报运营总量则是该运营单位的实际分配额,可在后期申请追加分配额。

(4)10月30日前,各运营单位减量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实际分配额需核减20%,暂缓车辆标识发放。

实际分配额的追加

全市减量任务基本完成后,若各运营单位实际投运总量低于全市的控制总量,第二次面向社会放开材料申报工作,各运营单位可将最新的运力保障方案报市城管局。我局将继续根据上述要求和实际情况追加各运营单位的实际分配额。

经过评估后,

四家单车运营公司的投放额度各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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