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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上调基础养老金 吉林涨幅最大

2019-02-18 17:27 来源:湖北广播网
2018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是在2015年规定的每人每月70元基础上增加了18元。随后不少城市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陆续上调。2018年7月1日至目前,全国已有广东、江苏等11个省份确定了基础养老金上调方案,2019年这些省份的退休人员将按涨后新标准领取养老金。

11省上调基础养老金 吉林涨幅最大

2018年7月1日起,吉林、广西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吉林调整基础养老金至每人每月103元,涨幅接近三成。广西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增加8元,增幅高达7.41%。

江西、贵州分别于去年国庆后施行了新的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四川在去年12月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2019年1月初,广东、江苏、西藏、河南、青海和宁夏6省份也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适当倾斜加发 两类人有望获益更多

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去年下发的《意见》,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还有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有望多涨一点。

目前,已有省份落实了这一新政。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从2019年1月1日起,部分参保群体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将同时提高,政府将对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金额达到18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再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再如,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适当增加了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元。参保人员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缴费,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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