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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被偷拍,是否有权查看对方手机?

2023-06-15 15:12 来源:湖北广播网

近期,

多起偷拍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先是一小伙在地铁上被怀疑

鞋子上装有摄像头偷拍,

结果被冤枉欲起诉对方;

再有一女子坐地铁时

遭对面男子偷拍,

果断上前让其删除照片;

接二连三的偷拍事件中,

涉事各方应当如何保护自己、

维护自身权利,

引发网友大量讨论。

那么,

偷拍行为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怀疑被偷拍是否有权查看对方手机?

如果被冤枉偷拍应该怎么办?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莹

带来专业解读!

1

偷拍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哪些权益?

偷拍行为侵犯了被偷拍者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偷拍者未经他人同意,公然传播、使用他人肖像或以丑化、污损等手段侵害他人的行为,将对他人的肖像权造成侵害。未经他人同意,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隐私部位的行为,对他人的隐私权造成侵害。如果偷拍者在公众场合或公开平台上谩骂、讽刺、诋毁他人的名誉,还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

2

偷拍行为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偷拍行为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偷拍行为使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拍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虽然偷拍行为目前还没有被规定为犯罪,但在偷拍行为侵犯其他法益时,可能涉嫌其他犯罪,可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如公开传播他人的肖像、隐私信息,同时存在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在酒店、他人住宅等场所安装摄像头,或将偷拍的视频、照片制作出售,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罪名。

3

怀疑自己被偷拍,

是否有权查看对方手机?

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如果怀疑被偷拍,应请求公权力机关检查对方手机。因为手机是私人物品,承载了大量私密信息,未经对方明确同意,无权要求查看对方手机。

4

如果被冤枉偷拍,

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民事主体的权利是平等的,都享有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如果明知道对方被冤枉偷拍,还公然诋毁,则侵犯了被冤枉者的名誉权;如果故意公然传播、使用或者丑化、污损该人肖像,则侵犯了被冤枉者的肖像权。被冤枉者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权利有边界,每个人都应遵守公序良俗,莫让维权变违法。

5

遭遇偷拍如何处理

才能既保护自己 还能惩治偷拍者?

如果是“抓现行”,当场发现偷拍者正在偷拍,一是可以明确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删除偷拍的照片或者视频;二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立即报警,同时向现场安保人员寻求帮助,在公安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处理,具备取证条件的,应及时固定相应证据、保留相关证人联系方式。双方无法达成调解的,交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对偷拍者进行行政处罚;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偷拍者的侵权责任。如果事后才发现被偷拍,被偷拍者仍可以通过司法救济、法律诉讼的手段,要求偷拍者停止侵害行为,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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