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连续奋战4个多月,先后辗转北京、河北、山西、甘肃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1.07亿余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有力打击了涉税类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案情经过
2023年7月,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公安局在侦办上级部门移交线索时,发现辖区某物流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虚假地址,遂对该公司立案侦查。
立案后,托克托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辅警日以继夜的辗转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与该公司发生业务的43家企业进行调查,研判涉案税票、资金流动轨迹,查询涉案银行账户100余个,资金数据26余万条。最终查明,从2016年4月28日至2017年10月18日,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张某某、杨某某3人采用虚构经营地址注册的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在和上下游公司无真实业务开展的情况下,虚假签订柴油、液化气、润滑油、轮胎等配件购买合同、运送委托协议,套取资金流向获取进出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公司销项税发票。在此期间,该物流累计虚开虚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042笔,累计金额达1.07亿余元,造成国家增值税收损失1180.78万余元。
目前,本案已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追回涉案赃款28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法律链接
税收乃国之根基、财政之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达到少缴税款或套现等目的,在无真实劳务发生或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受票企业还将面临补缴税款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警方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虚开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法律也将严惩侵蚀国家税收的“硕鼠”。希望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