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上好学校
是所有家长的心愿
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家长的迫切心情
谎称有门路交钱就可以帮办入学
以此方式实施诈骗
日前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
西安警方于近期开学季
专门针对涉招生类违法犯罪
展开专项打击行动
共计破获此类诈骗案件33起
抓获嫌疑人15名
8月31日下午,已是开学在即,家住西安市灞桥区的6名家长却心急如焚。“我们找人办理孩子上学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答复,这可怎么办?” 西安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民警接报案后,经初步分析判断,确定这是一起假借办理学籍实施诈骗的案件。于是,办案民警快速反应,立即展开侦破工作。当晚20时,该案犯罪嫌疑人答某落网。
经查,答某因经济拮据并负有高额外债,萌生了假借帮人办理入学实施诈骗的想法。于是,答某向同村村民张某透露其有关系可收费办理灞桥区某中学、小学入学手续。张某同事寇某、周某等6人信以为真,先后通过微信给答某转账,委托办理孩子入学事项 。
一笔笔“天降横财”让答某喜出望外,而他将这些钱都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外债。
9月7日,西安公安西咸新区分局永和路派出所为9名群众返还被骗钱款。今年3月,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宋某,并给其转账用于为孩子办理上小学事宜。但直至9月开学报名,才发现孩子并未在新生名单中,于是赶紧向永和路派出所报警。民警在对宋某调查中发现,李女士并非唯一受骗者,还有其他8名群众也被宋某采用同样手段所诈骗 。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上述两起案件是典型的‘学托’诈骗。通过分析研判报警信息,我们发现虽然案情略有不同,但此类案件作案手段几乎如出一辙。日前,我局临潼分局便从一个报案人的线索入手,相继关联27案。犯罪嫌疑人都是打着能办事拉托的幌子,谎称有‘内部指标’、认识‘内部人员’、能通过‘特殊途径’拿到名校入学名额等方式实施诈骗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西安公安提示广大学生家长,应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官方等正规渠道了解相关政策,根据规定咨询和办理入学招生手续。无论是家长还是学生都应擦亮双眼,增强防骗意识,不要轻信那些对外宣称有“关系”、有“门路”的说辞,以免出现既遭受经济损失,又错过当年入学报名时间的“尴尬”局面 。如遭遇到此类诈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