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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10日、罚4350元、扣42分!

2023-09-01 13:46 来源:湖北广播网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反复在警示强调

然而

还有人不仅酒后驾车上路

开的车还没得牌照

路上骑车玩手机

把人追尾了!

最让人无语的是

肇事后他还逃逸了!

8月13日上午8时许,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派警,在容美镇某处,一台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追尾正在红绿灯等待通行的小型普通客车,两车在路边协商时,摩托车径直逃离现场。

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道路监控发现,7时56分该摩托车边骑车边玩手机,撞上等红绿灯的小型普通客车,简要协商无果后驾车逃离现场。

摩托车一溜烟跑了,民辅警经过2小时的走访追踪,最终在一摩托车修理店内发现了驾驶人刘某的踪迹,民警当即通知刘某到事故中队接受处理。

刘某到案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气中酒精含量为84mg/100mL ,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4.4mg/100mL ,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讯问,驾驶人刘某对自己酒后驾车追尾小型客车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事故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损失已赔偿。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有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刘某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9分,罚款1900元的处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骑车看手机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目前,刘某被鹤峰交警合并处以驾驶证记42分罚款4350元,并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法律链接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记12分,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重!要!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

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另外,切记不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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