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
哪有不湿鞋
有的人偏偏就是要以身试法
在同一个坑跌倒两次!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民警在G80广昆高速横州服务区开展统一行动。期间,刘某在驾车经过检查区域时,行车犹豫不前,试图躲避检查。这一反常的举动被执勤民警发现,随即指挥其进入检查区域。不料,刘某却想直接驾车离开,民警当即将其拦下。
当民警询问刘某为何不听从指挥时,刘某仍想抵赖,谎称自己没看见指挥。在民警进一步询问下,刘某才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3月4日,刘某在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师宗县交警大队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拘留时间自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
3月10日一早,刘某结束拘留后,其朋友连夜驾车赶到师宗县拘留所接上他返程回家。由于路途遥远,当朋友开夜车跑长途感到疲倦时,刘某侥幸心理再次作祟,决定由自己驾驶车辆,让朋友休息一下再进行轮换,不料却遇上交警检查……
随后,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刘某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愿意配合接受处罚。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点:
0 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0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04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遵守法律法规
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切莫轻视、忽视、不重视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