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播网 > 教育频道 > 高考 > 正文

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出炉

2019-06-27 11:06 来源:湖北广播网

  中新网重庆4月23日电(记者 刘贤)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变化?4月2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舒立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腾蛟,市教委巡视员邱可,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常明,介绍《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有关情况。《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实施。

图为新闻通气会现场。 刘贤 摄

图为新闻通气会现场。 刘贤 摄

  据了解,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由“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3”为语数外,“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

  此次改革涉及哪些具体内容?考生需要做哪些准备?舒立春都作了说明。

  为什么要改?

  让高考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借鉴试点省市经验广泛征求意见

  “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是为了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舒立春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重庆自2015年启动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准备工作以来,充分学习借鉴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深入调研、立足重庆实际,先后召开40余次座谈会,广泛征求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教研机构,高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近日经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意,市政府印发执行。

  国家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4年启动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教育部安排和部署,重庆和其他7个省(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作为第三批启动改革的省市,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重点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

  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

  “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其中,“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时的考生总成绩。

  “合格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学科。“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

  “合格考”中11门学科(除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笔试实行全科开考,每学年组织2次。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学科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门学科在高二下学期末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实验实作考查以及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素质测试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

  学生不得提前参加各学科“合格考”。

© 湖北广播网版权所有 湖北广播网 法律顾问 移动端 邮箱